启商案例:击碎“合法登记”抗辩,李新安律师代理中建三局商标维权案获终审胜诉

领域:侵权纠纷 | 律师:李新安

被告通信公司将 “中建” 登记为字号经营,以合法登记、行业不同、未突出使用为由抗辩。李新安律师夯实商标许可权利基础,指出行政登记不等于不侵权,双方业务高度关联易造成公众混淆误认。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,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含 “中建” 的企业名称,并赔偿损失及维权开支 5000 元。